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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販售需要辦理稅籍登記或是開立發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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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需要辦理稅籍登記之相關規定 每月銷售額在8萬元(起徵點)以下者,無須課徵營業稅,亦無須辦理稅籍登記。 每月銷售額超過8萬元但未達20萬元者,按銷售額依稅率1%,由國稅局按季(每年1、4、 7、10月的月底前發單)開徵,可開立收據。 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者,國稅局將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稅率為5%,但相關進項稅額可提出扣抵,且此類營業人必須每2個月向國稅局申報一次銷售額並自行繳納營業稅額,需要開發票。 關於補稅處罰之規定         如網路銷售3月達起徵點8萬元以上,最遲應於5月申報前即應辦理稅籍登記。     情況一、自動補辦稅籍登記並補繳稅款,免罰,加計利息。     情況二、查獲:自達起徵點後開始計算銷售額,並視業別或規模等情形適用規定稅率,補稅處罰。 詳細資訊請查閱: 國稅局網路交易課稅專區   同場加映112/1/1新法上路 自112年1月1日起,如果您是符合「以營利為目的、採進、 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要件的網路賣家, 且單月(任一月)銷售額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 需於旋轉拍賣的個人簡介資料中完整揭露您的「營業人名稱」及「 統ㄧ編號」,避免遭人檢舉或被查獲而被國稅局處罰。 Pic from Carousell 注意事項: 1. 如未依新制規定辦理稅籍應登記事項,112/5/1起國稅局將依規定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並得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2. 如為網路販售自用之二手衣物鞋包,非屬營業稅課徵範圍,無須登記喔!

哪些發票單據可以扣抵營業稅?

  進項可扣抵營業稅的大原則: 必須是我國憑證 要含營業稅:發票、車票、進口貨物稅費繳納證明 要打統一編號:必須是自己公司的統一編號(車票例外) 非消費性質 因為營業稅的徵收與扣抵都是我國國稅局的事情,國外的營業稅自然是不能扣抵。 而 收據是不能扣抵,因為收據並不含稅 ,免稅、零稅率的發票也是同樣的道理。 如果統編忘了打,也不能扣抵,必須請銷貨公司作廢,另開一張發票。 最後是比較容易搞混的「非消費性質」 舉幾個消費性質模糊的例子: 油單(燃料費):可以扣抵,只要在合理範圍內都可扣抵,因為油錢難以區分用途。 家具、電器用品:如果是公司用的就可以扣抵,但如果是自家使用,就是消費性質,不得扣抵。 火車、高鐵、客運車票:出差用途可以扣抵,雖然車票上看不到稅額,但其實內含稅。 住宿:出差用途可以扣抵,但招待客戶、消費娛樂用途不行,一般來說發生在非工作日、非工作地、高級旅宿的消費娛樂性質較高,如要扣抵就需要證明實際用途。 祭祀供品(為求公司生意興旺):不可扣抵,為消費性質。 餐費:不可扣抵,除非是會議餐費,需要拍照、簽名、會議記錄等證明。 職工福利之獎品、禮品、伙食:不可扣抵,特別是個人用品如西裝、襯衫、皮鞋、球鞋。 制服、工作鞋:可以扣抵。(要依工作性質去看有沒有必要性。) 茶葉、衛生紙、香皂、消費用品用具:供全體員工使用之物品可以扣抵。( 台財稅第7567454號 ) 汽車:客車不可,只有貨車、客貨兩用車可以申報固定資產扣抵營業稅,但未來出售汽車仍需要開立發票繳納營業稅。 虛報進項稅額之罰則: 依 營業稅法§51 之規定: 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 ,並得停止其營業。 又依照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 ,營業稅部分: 將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申報扣抵,按所漏稅額處 1倍之罰鍰。但於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者,處 0.5倍之罰鍰。 所以除了虛報的稅金要上繳之外,可能會處以0.5~1倍(甚至更高)的罰鍰。 這就好比違規闖紅燈一樣,也許可以節省時間,但也可能被抓處以罰鍰,後續處理也相對麻煩。 不得扣抵進項還有蒐集的必要嗎? 不得扣抵進項,例如收據、郵資、餐費等等,仍可以作為公司的費用憑證,雖然在營業稅上沒有用處,但 在營所稅上是有意義的 。 特別是查帳案件是非常重要的,蒐集的部分作為費用,可以降低淨利,減少營所稅。 而對於書審案件,雖然書審的淨利率多半是用擴大書

馬上了解-營業稅

  覺得被政府課太多嗎?好像被營業稅扒了一層皮嗎? 一、營業稅是「消費稅」? 「營業稅」這個名詞表裡不一,看起來是廠商被課稅,實際上是政府要向消費者課徵的消費稅。因此財政部賦稅署規定,公司在販售商品、勞務時,必須在售價中 內含代政府向消費者收取銷售額5%的營業稅 ,再在申報營業稅時繳給政府,是一個 代收代付 的概念。舉例來說,商家打算要A商品賺100元,定價要訂100 + 5(營業稅) 105元,之後再其中的5元會上繳給政府。 二、營業稅怎麼算? 對象 1:開立發票的公司行號(非小規模營業人) 銷項稅額總計 – 進項稅額總計 = 營業稅 稅額計算時,小數點以下以四捨五入進位到個位數。 要注意,在台灣營業稅的計算方式並不是 「銷售額-進貨額」(也就是毛利)的5%,而是把所有的「銷項稅額」扣除「進項稅額」計算來的。 看不懂差異嗎?這兩種算法差別在先/後乘以5%,往往有幾元到幾十元的誤差,跟四捨五入有關係。 譬如進貨5個150元的商品,然後每個賣200元賣5個。 算法一:以稅為基礎(台灣適用): 每個銷項稅額 200 × 5% = 10 每個進項稅額 150 × 5% = 7.5 ≒ 8((四捨五入) 總計: 銷項稅額總計 – 進項稅額總計 = 應納稅額: 5 × 10 – 5 × 8 = 50 – 40 = 10 錯誤算法:以銷售額為基礎 總毛利: 5 × 200 – 5 × 150 = 250 乘以稅率: 250 × 5 % = 12.5 ≒ 13 那如果這期進貨大於銷貨,還需要繳稅嗎?答案是不用,會變成留底稅額,下期可以扣抵,不過如果是固定資產或是外銷貨物,就可以申請退稅。 此外,銷貨發票必須要當期開立當期申報,不過進貨發票可以之後再申報,但我們建議最遲隔年3月前要給事務所申報,否則五月申報”營所稅”後要更正會衍伸出很多問題。 對象2:使用收據的小規模營業人 小規模營業人比較單純,每季由國稅局核定開單繳納即可,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率為1%,因此也可以根據稅單回推國稅局核定的金額: 查定銷售額 × 稅率 =查定營業稅額。 某小規模營業人, 100 年 10 至 12 月份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定每月銷售額為 100,000 元,經按其申報符合規定之進項稅額 10,000 元,得扣減百分之十,其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100,000×3) ×1 %-10,000 × 10 %=

代購、代收及代銷商機蓬勃但怎麼開發票?如何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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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或國內代購、代銷及代收代付等新型商業模式近年蓬勃發展,但是應否開立統一發票呢?要開的話該如何開?跟一般買賣有何不同? 代購、代理經銷、寄賣商品、代收代付儼然成為現今市場上常見的商業行為,但目前尚無較完善的法令規範,國稅局見解也略有不同,本文係由會計師研究相關議題及提供參考方向,並輔以國稅局統一之條文做解釋。 議題探討:  代收代付 發票, 代開發票, 代收代付 營業稅, 代開發票手續費 ▶ 個人經營網路代購等相關業務是否該開立發票? 根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若是以個人名義透過網路經營代購業務,購買貨物交付委託人時,視為貨物銷售,假設當月貨物銷售額達  8萬元以上 者,應即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並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 網路代購業者如果平均每月銷售額 未達20萬元 者,由國稅局以查定課稅方式課徵營業稅; 已達20萬元  者,國稅局將核定使用 統一發票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3款、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網路代購業者將代購貨物送交委託人時,除應按佣金收入開立統一發票外,並應依代購貨物的實際價格開立   統一發票註明「代購」 字樣,交付委託人。  ▍貼心提醒: 國稅局指出網拍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者,須辦理 公司營業登記 並開立統一發票,營業稅率為5%,另外,全年營收減除成本後的所得須繳納20%的營所稅,假如稅後盈餘分配給股東時,需要再課個人綜合所得稅。   ▶ 營業人委託代銷需要開立統一發票嗎? 坊間經銷商銷售商品模式大概分二種:一是透過轉售價差獲利、二則是採委託代銷模式,賺取約定佣金收入,兩者應確保能夠核實申報統一發票進、銷項營業稅額。 首先須注意三點: 雙方都必須在交易過程中,依合約照原價開立發票 雙方皆須於發票上註明代銷字樣 經銷商取得佣金時,應獨立針對佣金開立發票 詳情可參考下面圖表: 委託代銷模式下開立發票時點及查核準則 角色 營業稅規範 營所稅查核準則 委託端 送貨給代銷端時,應依合約規定原價開立發票,並註明「委託代銷」字樣 委託他人代銷貨物,於送貨時已先按送貨之數量及約定代銷之價格作為其銷售額者,在年度終了時,其尚未經代銷之貨物價額,應於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將該項銷售額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營業收入調節欄項下予以減除 代銷端 代銷貨物給消費者時,應依合約規定原價開立發票,並註明「受託代銷」字樣,另需在合約

我創業了!

 各位朋友們:  潔昕記帳士事務所提供的服務內容有公司行號創立時,營業人合法營業而需要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以及「營業登記」的代辦,另外也有代辦「公司變更登記」、「社團法人登記申請」,最後則是企業營業稅相關的「公司記帳報稅委託」以及「稅務內容諮詢」 公司設立登記 開辦公司時,需依公司法規定組織登記成立的社團法人,公司型態有「無限公司」、「有限公司」、「二合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等四種公司形態,若要創立公司不論是上述哪一種型態都需要依照公司法辦理公司登記。 ・行號商業登記 商業登記是沒有法人格的商號(行號),獨資(1人出資)或合夥經營(2人以上出資)的營利事業,負責人或合夥人需要負無限責任,與公司登記相同,不論是獨資或合夥都一定要依照商業登記法辦理登記。 ・營業登記(稅籍登記) 由於營業人必須向政府繳納營業稅,所以原則上有營業事實就一定要辦理營業登記,需要在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的政府機關申請營業登記,不論公司或行號都需要向國稅局申請。 ・公司變更登記 若是公司行號有名稱變更、所營事業變更、股東出資轉讓、改推董事變更、所在地變更、經理人解任、經理人姓名地址變更、增資變更、減資變更或分公司設立、分公司名稱變更、分公司所在地變更、復業或延展開業....等與公司行號營業相關的資料有變動,需要變更登記都可以代辦。 ・社團法人登記申請 社團法人是為求公益事業、行業協調或是相同興趣組織而成的團體,像是:協會、學會、研究會、基金會、聯誼會、促進會或商會...等團體。聲請法人登記時應向主事務所的所在地管轄法院聲請,若社團法人資料有所變更也應向原登記法院聲請。 ・公司記帳報稅委託 中小企業人力資源有限,因此常會將各類稅務申報、稅務會計,像是報稅的稅務工作、每月的記帳工作等委外,交由會計師事務所或是記帳士代客記帳,記帳士事務所會協助蒐集記帳報稅所需的資料、憑證等文件,進行帳務資料分類與審核,並將相關文件透過電腦核對調整,再製作試算表、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等,定期提供企業帳務分析報告,也會定期申辦相關稅務,例如:營業稅、營利事業扣繳、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等稅務申報,以及協助處理發票相關業務,包含購買發票、電子發票申請。 ・稅務內容諮詢 若您對於公司的帳務、稅務或是公司該繳哪些稅、稅額是多少、有沒有減免稅務的方法...等會計記帳、稅務方面問題有疑慮,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