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所稅申報方法解析
營所稅結算申報方式: 一、擴大書面審核 凡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其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之純益率在同業標準(約在6%-10%之間)以上,應就其申報案件予以書面審核其應納的稅款。 公式 :【所得額=(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擴大書審純益率】 優點 :被調帳查核的機會較小(約10%左右)。 缺點 : (一)收入金額大者稅賦相當可觀。 (二)國稅局依法抽查帳簿證時,往往因帳簿記錄不全、憑證不足、或記載不符規定而核定補繳稅款,金額反而較依法結算申報應繳納之稅額高出很多。 參考資料: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 二、所得額標準 當納稅義務人不符合擴大書面審核申報要件時,可依據「所得稅法」第80條之規定,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自行將淨利率調整至財政部頒訂之所得額標準以上,並依該申報額為準計算應納稅額。但如經稽徵機關發現申報異常或涉有匿報、短報或漏報所得額之情事,或申報之所得額不及所得額之標準者,得再個別調查,依「所得稅法」第83條規定,依其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 公式 :【所得額=營業收入淨額×同業利潤標準之所得額標準率+非營業收入-非營業支出】 優點 :申報程序簡單,除有重大異常外,國稅局不會調帳查核。 缺點 :稅賦相當可觀,且所得額標準往往較書審率高。 參考資料: 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同業利潤標準、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 三、成本逕決 納稅義務人依實際經營結果,詳實依照相關憑證登帳記載,惟因營業成本無法編製相關之各項成本表單,或雖有編製,但無法與相關帳證勾稽,故帳載之毛利須依「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暨書審標準」之毛利率自行依法調整後,計算所得額課稅申報。 公式 :【所得額=營業收入淨額×同業利潤標準之毛利率-營業費用+非營業收入-非營業支出】 優點 :無須編製相關之各項成本表單。 缺點 :收入金額大者稅賦相當可觀,一般而言,同業利潤標準>所得額標準>擴大書審純益率。 參考資料: 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同業利潤標準、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 四、查帳申報 係指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依「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以其本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