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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申報方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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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結算申報方式:   一、擴大書面審核   凡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其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之純益率在同業標準(約在6%-10%之間)以上,應就其申報案件予以書面審核其應納的稅款。 公式 :【所得額=(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擴大書審純益率】 優點 :被調帳查核的機會較小(約10%左右)。 缺點 : (一)收入金額大者稅賦相當可觀。 (二)國稅局依法抽查帳簿證時,往往因帳簿記錄不全、憑證不足、或記載不符規定而核定補繳稅款,金額反而較依法結算申報應繳納之稅額高出很多。   參考資料: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 二、所得額標準   當納稅義務人不符合擴大書面審核申報要件時,可依據「所得稅法」第80條之規定,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自行將淨利率調整至財政部頒訂之所得額標準以上,並依該申報額為準計算應納稅額。但如經稽徵機關發現申報異常或涉有匿報、短報或漏報所得額之情事,或申報之所得額不及所得額之標準者,得再個別調查,依「所得稅法」第83條規定,依其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 公式 :【所得額=營業收入淨額×同業利潤標準之所得額標準率+非營業收入-非營業支出】 優點 :申報程序簡單,除有重大異常外,國稅局不會調帳查核。 缺點 :稅賦相當可觀,且所得額標準往往較書審率高。   參考資料: 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同業利潤標準、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 三、成本逕決   納稅義務人依實際經營結果,詳實依照相關憑證登帳記載,惟因營業成本無法編製相關之各項成本表單,或雖有編製,但無法與相關帳證勾稽,故帳載之毛利須依「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暨書審標準」之毛利率自行依法調整後,計算所得額課稅申報。 公式 :【所得額=營業收入淨額×同業利潤標準之毛利率-營業費用+非營業收入-非營業支出】 優點 :無須編製相關之各項成本表單。 缺點 :收入金額大者稅賦相當可觀,一般而言,同業利潤標準>所得額標準>擴大書審純益率。   參考資料: 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同業利潤標準、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   四、查帳申報   係指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依「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以其本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所得額...

我被調帳了!! 擴大書審是甚麼?有甚麼風險?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辛苦經營一年,好不容易賺了些錢,報完稅後,卻並不是高枕無憂 …. 因為還有可能面臨被調帳、查帳 補稅的風險,已經進到口袋的錢,又要給國家 … 甚麼是擴大書審 ? 政府為了降低稽核成本,且便民服務,於民國 59 年至今,針對年營收低於 3000 萬元以下之中小企業提供之稅收制度。 台灣企業對於所得稅計算有兩中方式,第一種是如實申報 ( 非擴大書審 ) ,是根據實際情況來申報所得、成本、費用、損失。第二種方式是擴大書審,也就是企業只要確定年營業收入,乘以一個固定的比例 ( 純益率 ) ,就可以算出純收入 ( 所得 ) 。 政府每年會針對每種行業性質,部頒一個統一的百分比數字為標準,也就是政府認為你這個行業能賺多少錢,認定你的所得。 假設從事一般買賣業的公司,一年營業收入 1000 萬元,則所得就是 1000 萬 *6%=60 萬元,就是政府認為你今年賺了 60 萬,再去乘上所得稅率 20%=12 萬元。 如果一家公司經營多種業務,則會以金額最大的那個業務作為標準。這個制度能使企業更簡單的報稅,但是還是有很多必須要注意的地方,此時,還是請專業的記帳士事務所幫您把關是最安全的決定。 完成申報後,為什麼還會被查帳呢 ? 政府還是會針對擴大書審的企業進行抽查,看是否有誠實報稅,不論公司採取的是否為擴大書審,都切記必須保留帳冊與憑證,且完善的紀錄備查, 稽徵機關得依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   有不少營利事業因平時對於進、銷、存貨或原、物料之領用、耗用缺乏詳實記錄,以致年度結算申報時,銷售或生產成本部分無法提示詳實資料供核,而被按同業利潤標準毛利率逕行核定營業成本,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採用擴大書審公司,往往都是賺多報少,此時就要注意做好資金與金流的管理, 錢 = 帳上 = 憑證 ,國稅局只要相互勾稽即不難知道是否有逃漏稅的情形,無疑是企業必須要控管的原則。

我的會計師說我的帳上有股東往來??!!那是甚麼??

  股東往來在外帳來說,是用於調整實際存款與帳上存款的差異所產生的一個會計科目, 這個科目,原是用來記錄公司和股東與金流的關係,之前常用於調整帳目的會計科目。 一、為什麼需要特別留意這個科目呢 ?       簡單來說,公司的錢不是老闆的錢,老闆的錢也不是公司的錢,因此於稅務審查時,非常容易面臨被補繳稅金與罰款。 二、這個會計科目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     常見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1.   股東借錢給公司 : 當公司需要資金的時候,是由股東直接轉帳入公司帳戶,此時公司帳上就會增加銀行存款,並產生貸方股東往來的這個項目。 直到公司還股東款的時候才能沖銷。   此外,公司法有規定,公司不能借錢給股東或其他任何人,因為要避免股東掏空公司資產。除非 : (1) 公司互相有業務往來   (2) 有短期融通資金的需求者,金額不能超過公司價值的  40% ,如違反規定,所有人都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與返還責任。 2.   漏開發票 : 當公司漏開發票時,實際有收入,銀行存款增加,此時也會產生貸方股東往來,   不難得知,在稅務審查中,是非常容易受注意的一項科目。 3.   虛報企業費用 :   如果拿了別人的發票來報帳,以會計分錄來說,則借方費用增加,貸方增加股東往來,這亦為國稅局重點查緝之原因。 4.  從海外 OBU 公司匯款進台灣公司 : 有些公司,會在海外成立一家 OBU 公司,在交易的過程中,使用 OBU 公司作為中轉站,錢再轉回台灣銀行,國稅局查核海外資金,主要是查核金流,在稅務上會被視為公司所得,實質課稅。 5.  利用擴大書審申報 : 一間公司,如全年營業收入與非營業收入低於三千萬元,可使用書面審核制度報稅,如一家企業的實際獲利,高於政府設定的書審率標準,通常會調整純益率去接近政府規定的範圍,此時亦有可能產生沒有實際費用支出,而產生股東往來,被政府補徵所得 稅。 6.  補平帳上與實際銀行存款間的差額 :  由於會計帳於年底時,必須將帳上銀行存款調整與公司存摺上之銀行存款相符,而往往已無法改變過去之實際銀行存款,此時,若公司實際銀行存款與帳...

扣繳是什麼?

  扣繳申報是什麼? 在說明扣繳申報以前,我們先與大家分享扣繳的用意: 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將所得人應繳的所得稅依規定之扣繳率預先扣下,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國庫繳納,且依規定填寫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以下簡稱扣〈免〉繳憑單〉,向稽徵機關申報及送交所得人,稅法上,通稱這整個過程為 扣繳 。 簡單的說: 瞭解扣繳之後,我們接著要來說明一下,有關扣繳申報的時間。在稅務申報的工作裡,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時間,因為如果沒有「規定的時間」裡,完成稅務申報的工作,公司就很可能會因此受到稅務單位的處罰。 特別是如果公司實際上有這些支出,表示公司賺到的錢必需要減掉這些已經發生的費用,如果沒有申報,很可能國稅局誤以為公司大賺許多錢,所以在公司不幸被查稅時都會進行補稅與處罰,很是得不償失呢! 扣繳申報期限: 有關於扣繳申報,可以區分為兩大類:一是有關於扣(免)繳憑單的申報,一是股利憑單及全年股利分配彙總資料。針對扣(免)繳憑單的申報總共有三個。整理如下: 扣繳義務人應於每年1月底前,就上一年度內各納稅義務人之所得及扣繳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或不屬扣繳範圍及未達起扣點之所得資料開具免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每年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者,申報期間延長至2月5日止。(如遇例假日,順延至下一個辦公日) 營利事業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扣繳義務人應隨時就已扣繳稅款數額,填發扣繳憑單,並於10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應扣繳之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應使用『非境內居住之個人、外僑及大陸地區人民、單位專用』憑單),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驗。 股利憑單及全年股利分配彙總資料 應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營利事業或合作社,應於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分配予股東之股利或社員之盈餘,填具股利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每年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者,申報期間延長至2月5日止。(如遇例假日,順延至下一個辦公日) 營利事業或合作社有解散或合併時,應隨時就已分配之股利或盈餘填具股利憑單,並於10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應扣繳之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